October 15, 2006

如果你来过,我要向你说谢谢……

ml-recomm
——摘自好部落,大家来 @ 故事Corner

开始建设部落格以后,其实也没有很用心经营,不是没有题材或想说的话,而是往往只能站在时间的流沙,任由文字的思绪在脑海中流转然后消逝。当流沙带我离开原地走向未来,当下已成为过去,故而依然无法把点滴及时及地的刻印下来。

因此有些月份甚至只有一两篇贴文。只有这两个月是po率最高的月份,上个月更是以32贴局冠,原本要在这个月休息少贴,结果还是欲罢不能。(这个时候,双喜妈妈又要偷笑了 :lol:

写部落格最高的原则应该就是写来让自己爽吧!这句话并不含贬义,用另一种语言,也可以说是“要感动别人之前,先要感动自己”,职是之故,自己的部落格要爽到别人(嗯,这句话好像有语病),则要先爽到自己。然而自己一个人爽是不足的,seven说他写部落格的原因是希望更多人来分享自己的想法和讨论,然后也提及写blog只是给自己看的那是怪人。无巧不成书,way少王子更以心理学的学理,来解析部落客写部落格的心态。

一直認為﹐搞部落格原本就是種低調的虛榮。我不相信﹐有人搞部落格純粹為了孤芳自賞﹔如果真的那麼單純﹐乾脆學古人寫日記算了﹐幹嗎浪費電源﹑犧牲眼力﹐在網上寫得稀裡嘩啦的﹐卻故作清高﹐說什麼不在意有沒有人看﹖我想﹐大部份的部落客其實都很在意自己的文章有沒有人點閱﹑有沒有引起共鳴。偶爾看到訪客人留下隻字片語﹐再低調﹐心裡還是會有那麼一點點的雀躍﹗
—— 低調的虛榮 @ 喂,飞了!

我尤其对way少的那句低调的虚荣很有共鸣,切实的表达了部落客的心态。身边朋友有设立部落格的很少,区区五指也已经过多。但经年累月,偶尔也会让我知道他们有来过。他们包括了好久好久没见面没联络的中学同窗,也有大学旧雨。比如说某日在msn看到朋友放了“寂寞·无以名状”的昵称,让我感到非常惊讶,因为就在那几天前,我贴了一个莫名其妙的贴文,题目就是《寂寞·无以名状》。于是就和他聊了几句(人家日理万机,很忙的 :P ),才知道原来他是读了我的部落格。当下,心头暖了一阵,知道原来有老朋友来探望我,只是踟蹰的在门口张望,没有踏入门来(就是没有留言啦)。后来才知道原来他家被宵小偷窃,损失惨重,难怪他那么寂寞·无以名状。如果是我被偷窃,那我除了无以名状以外,也无能为力了。

偶尔,也会有一些白衣绿裤蓝裙时代的朋友过来。当他们在这部落格留言时,过去的惨绿青春纪事,就会被放映机缓缓的播放出来。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所有将来发生的事,最终都将成了过去的记忆。即使人事已非,却依然还有历历在目的往事,成了记忆中永恒的印记。或者终将消退淡化,却依然留着最美的当初。

这个周末更让我惊讶的看到旅居香港的大马人ML竟然大刺刺的在她的故事Corner宣传我的部落格。真是让人受宠若惊到从椅子上跌下来心情如十五个吊桶七上八下心脏如小鹿乱撞不小心撞到旁边那辆豪华宝马。 :lol: 真是要特别感激ML。

即使浏览率一直在低空飞行,但有一些新知旧雨来看看,偶尔费心费时费力的留言。这些探访对我来说也是一种嘘寒问暖,即使你们害羞或低调而没有留言,但我心里明白,你有来过。

如果你来过,我要向你说谢谢。感恩。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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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Commen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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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哈哈。继续加油

    Comment by 黄德峻 — October 15, 2006 @ 9:27 pm

  2. 太可怕了抖着下巴咬指甲,你连我要偷笑也预料了!

    嘻嘻嘻... 要是不在意别人有没有读自己的部落格,那为什么又放stat count呢?每天早一回晚一回查看都是为什么?

    噢,我在听熊天平的‘大雨带我逃亡’(猜我从那里下载),然后才知道建杰的歌声不错噢 ;)

    Comment by 双喜妈妈 — October 15, 2006 @ 9:35 pm

  3. 德峻,多谢鼓励,你也一样。 :)

    双喜妈妈,有时我看你的留言也很好笑。 :lol:
    你上次笑我,这次你偷笑当然是预料中事。
    如果我每贴一文,你就笑一次,酱不是很够力! :P

    大雨带我逃亡,这首歌很好听耶,以前熊天平有发唱片时都没听过(噢我没买过唱片)。之前在网络上走走找来的,后来找齐了他的六张专辑。要不要我“烧”给你?

    难得你也觉得我歌声不错,你是专业的喔。真是谢谢了。
    下次我可以考虑唱一些歌,来配搭我的文字了,哈哈哈。 :P

    Comment by kiankeat — October 15, 2006 @ 10:50 pm

  4. 公子有禮了。我只是實話實說而已啦。您要繼續好好經營噢。

    Comment by ML — October 15, 2006 @ 11:54 pm

  5. 姑娘过于抬举,小生心中有愧,恐怕有负姑娘美意。 :D
    然而姑娘如此赏识,小生必当兢兢业业百尺竿头。

    多谢姑娘,请受小生一拜。 :lol:

    Comment by kiankeat — October 16, 2006 @ 12:11 am

  6. 恭喜恭喜!

    Comment by 幽子 — October 16, 2006 @ 1:36 am

  7. 是啊,继续加油,人和部落合二为一

    哈哈哈哈

    Comment by 蓝玫瑰 — October 16, 2006 @ 4:12 am

  8. 幽子,还没新年啦,不用那么快恭喜哩。哈哈 :P

    蓝玫瑰,很久没来了耶,祝你学业顺利哦!
    人和部落还是分开比较好,我怕我妈妈认不我呀。 :lol:

    Comment by kiankeat — October 16, 2006 @ 4:52 am

  9. 糟糕,突然发现自己爱上这个部落格,你的部落格做得很好,娱乐文字兼备,我要成为你的粉丝咯,我一定常来到访,希望不会打搅你咯!加油!

    Comment by 周小芳 — October 16, 2006 @ 3:20 pm

  10. 哈哈。我最近也有过这样的念头。对于那些来了我也不知道是谁的人,其实都很感激的。有时会很想跳出来问,嘿你是谁?

    我虽然曾经那样一个人写部落格两年多, 但,真的太。。。不容易。

    身边没有什么朋友是写部落格的, 所以,反而‘开’了抽屉后,至少,让我觉得,应该有一些人是因为喜欢看才来的。觉得有些隐形的朋友在线上。。支持着 (也可能纯粹是我的想像)

    我刚刚听见我不认识的某人其实也很喜欢看我的部落格。我就问某人的朋友,嘿,为什么他没有想过留言给我啊?某人的答案是,问题是, 我觉得我不知不觉踏入了别人的抽屉,抽屉喔!我哪里敢? 这好像是别人很隐匿地花园那样。。我偷偷来过就好了。。。

    另外,祝你一切安好。(我的留言还是很长气)

    Comment by 抽屉 — October 16, 2006 @ 6:39 pm

  11. 小芳,小生是很含蓄腼腆,你的“爱的宣言”让我脸红了,哈哈 :P 原来我的部落格还是有点娱乐性,哈。谢谢你常常来,部落格当然要有客人来才热闹,一点都不会打扰。 :lol:

    Comment by kiankeat — October 16, 2006 @ 6:50 pm

  12. 抽屉,是呀,我也很想知道到底是谁来看我,哈哈。 :P
    有人还写了一篇Who are you?直接问呀,真是有趣的网络。可能你也可以尝试这样。

    的确,当比较多人留言,会比较有写部落格的动力。你静静的一个人写了两年,很让人佩服,那也显示了你是实实在在的享受那种书写的过程吧。那你的“抽屉”要改名成“阳台”才比较多人留言了,哈哈。我有订阅你的部落格,所以每当有更新就有去看,不过也很少留言,我怕我的胡言破坏了你抽屉的气氛。哈哈。 :P

    我很喜欢看你的留言涅,看到你名字就很开心了。上次我不是从某留言版的文字猜到是你吗,你的文字有一种很特别的节奏,好像在蹦蹦跳跳,给人一种有活力很活泼的感觉。(啊哈,还真是会掰。 :lol:

    长气的留言我也要长气的回应,就比比看谁的气比较长。谢谢你的祝福,我也祝你一切安好。我其实一切都很好,除了空气很差(这其实也轮不到我来烦),然后有一些感情困扰外(嗯,还需要一点时间),其他方面都很好 :D

    Comment by kiankeat — October 16, 2006 @ 7:24 pm

  13. 我也很害羞的,糟糕,一次在这么多人面前公开我的爱的宣言,我没有面见人啦。

    Comment by 周小芳 — October 16, 2006 @ 9:44 pm

  14. 哈哈,我真的做过这样的事,有一天,三更半夜突然人数很高,我忍不住了。你也知道我的部落格很少人会留言什么的。我就在线上po了一篇:这么夜了你是谁呀?但是没人理我。后来我又在banner上加,这位朋友,我去睡了,你慢慢看。自己去倒茶。

    后来我又觉得自己很笨,所以都拿掉了。。。哈哈。是不是很无聊呢?

    你说我的留言蹦蹦跳跳。也是的,我有时很幼稚(三八)。 :P 所以有时留了这样的言会不想认。不过我还是很高兴你竟然认出,我是很高兴的。空气是很糟。我除了忙一个乐理考试外(觉得好像在做数学,然而我数学很烂所以头都崩了。),有点不能集中精神外,一切也还好。

    老实说我不介意任何语调的留言啦,够胆就来踢馆也不错。

    我还没有讲到重点。重点是,我也很感激你啦。虽然有时回你的言会扮冷酷。我有时是自己在制造戏剧效果而已(然后自己enjoy)嘻。

    Comment by 抽屉 — October 16, 2006 @ 11:35 pm

  15. 小芳,害羞这两个字说出来就不灵了喔。哈哈! :D

    抽屉,你说的我都有看到哩,难不成那个推高人数的是我。 :lol: 不会无聊啦,不过应该写篇比较完整的文章来问比较有诚意吧,哈哈。我也很想知道到底有谁来看我,还想要一个个点名,哈哈,不过不可能啦,也不需要吧。

    上次认出你然后自以为是的“爆料”后,想了想,还有点不好意思,好像破坏了网络的匿名或昵名文化。不过你不介意就好。

    爽吾爽以及人之爽!自己能够enjoy就很好呀,你的留言都很温暖不会冷酷啦。 :P

    Comment by kiankeat — October 17, 2006 @ 2:19 am

  16. 不用放在心上啦那个爆料哈。我在玩你也在玩罢了,很公平啊。被视穿还是我的荣幸。哈哈原来是你!三更半夜的,应该就是你了!好心你啦。这么早睡!

    Comment by 抽屉 — October 17, 2006 @ 8:40 am

  17. 啊抽屉,其实我也希望自己能够重新回到正常的规律生活。
    正在努力中,希望能够真正早睡。谢谢。 ;)

    这样糜烂的生活不可能持续太久了,因为,多两三个月我要去做工了,希望一切顺利。

    Comment by kiankeat — October 17, 2006 @ 1:06 pm

  18. 嘿﹐真的要感謝你不時在文中提及我那爛部落﹐也為我拉攏了一些好奇之士到那兒逛。否則﹐我那兒可更顯冷清了﹗看來﹐有空得下去請你吃一頓﹐哈哈﹗

    周小芳應該就是從你這裡鏈接到我那兒的吧﹗

    怎麼﹐快畢業了嗎﹖我還有半年時間可以這樣耗著﹐哈哈﹐羨慕吧﹖﹗

    Comment by way — October 17, 2006 @ 3:28 pm

  19. 哎呀呀,way少,毕业其实还久呀,那些程序要一个一个来

    交论文给教授批改——修改——呈交——口试委员批改——修改——最后呈交——毕业!

    现在我是在“交论文给教授批改”的阶段,要在12月达到“呈交”的步骤,正式毕业还远呢,还要战战兢兢堤防那些半路杀出的程咬金。一讲起又是一把辛酸,哈哈 :lol:

    有机会我去加影,你就请我吃沙爹咯。link人者人恒link之,这是除了爽吾爽以及人之爽以外,部落劲(blogging)的要诀呀!

    Comment by kiankeat — October 17, 2006 @ 3:52 pm

  20. 这一回留言比正文更精彩了 :D ,有点像看武林高手过招。

    哎,熊天平的专辑真的可以‘烧’给我?不介意噢 :P

    Comment by 双喜妈妈 — October 17, 2006 @ 4:18 pm

  21. 哎呀,给way少发现了,网络上真的无秘密,比新村的阿嫂收风还要快。anyway,谢谢建杰的好介绍啦!

    Comment by 周小芳 — October 17, 2006 @ 5:55 pm

  22. 敢問何時可以聽到公子的歌聲啊

    Comment by ML — October 17, 2006 @ 7:09 pm

  23. 小芳,你说的没错,网络是没有秘密的。部落格算是公开的日记,那你以后要小心了。不过可能值得安慰的事,部落格不会有治安问题,没有人会攫夺你。(啊呀呀,我到底在说什么 ;) )。

    ML,要听我的歌声,请移步到Muse & Musikk。那其实也是我的部落格,我主要是用来上载音乐的,当然也包括了不知廉耻的我的歌声。

    双喜妈妈,“留言比正文更精彩”其实没错,这正是部落格的精彩/神奇/吊诡的地方,正文在有些时候,只是抛砖引玉。精彩的留言就归功于大家的集体创作了。

    Comment by kiankeat — October 17, 2006 @ 9:07 pm

  24. 加油!!
    我当初开自己的 blog 是为了记载自己的心情 。。毕竟我的工作是和孤独的,总得有个地方让我发泄、发泄。否则啊!那分裂的性格更明显了,那就惨了。
    还真希望有人来踢馆,哈哈!真的shot了。

    Comment by 青色的keroppi — October 19, 2006 @ 1:07 am

  25. 青色的keroppi,谢谢鼓励! :D

    如果你真的要有人踢你馆,我只要在自由媒体帮你宣传一下,包管你的部落格被网民们挤得水泄不通。怎么说你也算是个红人。只是你保持低调罢了。

    你下次来可以留下网址呀,那个第三个空格(URI)就是让你填网址的,我不晓得是不是你刻意保持低调所以没填。如果你填的话,这里的好奇之徒(啊哈也没有很多人啦)可能会去看呀。

    Comment by kiankeat — October 19, 2006 @ 1:4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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